章程
贵州省化学化工学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贵州省化学化工学会,英文译名为Guizhou Provincial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Society,缩写为GZCCES。
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贵州省化学、化工等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,是发展贵州省化学化工科技事业的重要力量。
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:高举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旗帜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团结和依靠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,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政策,以及中央“科技三会”精神,“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、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、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、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”,推动开放型、枢纽型、平台型的学会组织建设,为我省化学、化工学科和化学工业的创新发展做出贡献。
第四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贵州省民政厅,业务主管单位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。
第五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。本团体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,不具有法人资格,不得另行制订章程,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、开展活动,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。
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贵州省贵阳市。
详见附件